老人因新冠肺炎死在骨科,主管医生却被投诉超范围执业,疫情之下能不能放过医生?

发布时间:2023-01-2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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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奔走的急诊老刘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什么算超范围执业?

 

心血管专科医生诊断、治疗糖尿病,算吗?

内科医生给患者开眼药水,算吗?

外科医生给术后腹泻的患者开止泻药,算吗?

非急救医学专业的医生做急诊科医生,算吗?

各科专科医生轮转发热门诊,算吗?

疫情高峰期间,外科医生支援方舱医院管病人,算吗?

骨科病房收新冠肺炎患者,外科主管医生管床,算吗?

 

事件回顾

 

近日,网上有个帖子引发了大众的热烈讨论,主题是关于“肺炎病人收骨科治疗被投诉超范围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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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些态度明确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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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些网友也分享了自己医院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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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很多医院现状贴,绝对是现实,不是笑话。

 

之前医脉通发文《“感染”“重症”双高峰之下,医护“拼命硬扛”,但是现在更残酷的问题来了……》也反映了这个问题。

 

到底什么算超范围执业?

 

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目前已经废止,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颁布实施。《医师法》对于医师执业做了以下规定:

 

➤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第十三条)

➤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以在医疗机构中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或者其他临床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第十四条)

➤ 医师经相关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增加执业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对医师从事特定范围执业活动的资质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

➤ 经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西医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在执业活动中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第十四条)

➤ 医师从事下列活动的,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等;(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第十八条)

➤ 遇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医师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医师应当服从调遣。(第三十二条)

➤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第三十四条)

➤ 参加临床教学实践的医学生和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参加医学专业工作实践的医学毕业生,应当在执业医师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诊疗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有关医学生、医学毕业生参与临床诊疗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三十五条)

 

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执业的相关规定并没有大的改变,医生需要在注册的医疗机构,在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内进行执业。目前,我国执业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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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内容来自《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除此之外,在2001年《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对超范围执业有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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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内容来自《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对医师执业的那些事都比较清楚了。对于文章开头的一些问题都应该有了一些答案。

 

内科医生的执业范围是内科专业,也就是说呼吸科医生看心脏病不算超范围执业,心血管专科医生诊治糖尿病也不算超范围执业。注册为内科专业的医生可以诊治任何内科疾病,都不算超范围。需要强调的是,只是不算超范围执业,并不是说内科医生可以肆无忌惮地处理非本专业的患者,仍旧存在诊疗风险。

 

内科医生有时候在出门诊的时候,会给患者代开一些常用药,比较常见的就是眼药水、痔疮膏、皮肤病药膏、骨关节疾病常用内服外用药物等。当然,这些患者可能之前已经获得了专科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意见,内科医生只是代为开药。但是,即使这样,仍旧有超范围执业之嫌。

 

外科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合并有其他科室的疾病,比如上呼吸道感染、腹泻、过敏、失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脑血管病等。对于一些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外科医生会比较有意识去请会诊,可是对于一些轻微的症状,外科医生有时候会感觉可以自行处理。为了对应应用的药物,外科医生会在病历上加上对应的诊断,也就是外科医生对内科或其他专业的疾病进行了诊治。这难道不算超范围执业?

 

对于急诊科来说,从来都是缺医生的状态,因此急诊科很少会有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的医生。随着急诊危重症专业的发展,急诊科管理的规范,急诊科急救医学专业的医生也来越多。但是这些医生的处境有时也有些尴尬,等到岁数大了,不想干急诊急救了,在不修改执业范围的情况下,可以在那个专业干活呢?当然,内科医生在急诊科干急诊内科,外科医生在急诊诊治外科患者,都不算是超范围执业。

 

说到发热门诊,发热门诊一般属于感染性疾病科,但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07号),并不需要所有发热门诊的医生都是感染专科医师,但要求发热门诊非感染性疾病科专业医师和护士应当具备一定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诊治知识和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所以,各专业医师支援发热门诊都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以上说的都是一般情况下,而在疫情爆发阶段,应对特殊情况需要特殊的方法。非战时各个病种各司其职,战时需要时步兵也可以开坦克,炊事兵也可以开炮,难道还要追究他们跨兵种作战吗?

 

疫情期间,外科收呼吸科患者,合适吗?

 

疫情期间,很多其他专科的医生都被抽调开始收治呼吸道疾病患者。对此有声音质疑,非呼吸科、感染科和急诊及重症等和新冠感染病直接相关的科室,是否有权利接诊新冠病毒感染患者?

 

网传一份湖南省卫健委的红头文件显示,湖南省卫健委收到了部分市州非急救、重症医学专业医师对此问题的请示。

 

湖南省卫健委明确答复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二条及《原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期间,非急救、重症医学专业医师接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或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属于正常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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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的时候指出,医院改建科室收治呼吸重症患者,既是执行政府指令,也是服从政府安排参与卫生应急处置与医疗救治,均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在新冠病毒传播期间,在行政部门与所在医院安排下,非呼吸专业医师诊治新冠病毒患者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某医院主任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打破科室区划,实现新冠肺炎患者应收尽收是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应急之举。

 

全国各地的医院在应对疫情爆发的情况时,都在扩大呼吸道疾病患者收治区域,增加医生保证诊治的实施。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切的操作,都有各级卫健委和医疗机构主管部门的神助攻。为了保证广大人民的就诊需求,卫健委甚至增加了基层医院开设发热门诊,并允许社区卫生服务站、小型门诊、门诊部、校医院或医务室接诊、处置新冠患者。

 

因此,在回答涉疫诊疗是否算超范围执业的时候,需要首先明确一下几点:

 

➤ 遇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医师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医师应当服从调遣。

➤ 所有执业医师都进行过新冠诊疗指南的培训,掌握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基础知识。

➤ 医疗机构内部可以协调不同科室,去跨科室的协同诊疗。

➤ 虽然管床医生可能不是呼吸专科医生,但是根据三级医生查房制度,每个新冠患者通常都会有呼吸科医生指导治疗。

➤ 实习医生在没有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外科执业医师在内科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诊疗工作并不违反规定。

 

为了规避风险,医院或医生实际上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

 

1.从医务管理角度,医疗机构扩容收治,在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备的同时应开展培训,对外科医务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的培训,提高其认识及初步处置能力;

2.医院层面提供多学科团队协作支持,由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分块包保,同时成立由医院统筹协调的护心、护肾、护脑等多学科医师诊疗团队协作支持外科收治新冠肺炎患者;

3.诊疗中充分告知患者当前医疗救治条件情况,征求患者及家属明确同意。

 

老刘刚开始干急诊的时候遇到个事,周日的上午一个父亲带着上高中的女儿到急诊分诊台要求看病,说其女儿耳垂上可以摸到一个小结节,发现几个月了,不红不肿也不痛。护士告诉他,周末医院没有耳鼻喉科,建议他门诊时间专科就诊。结果那个父亲在分诊台破口大骂说要见医生,护士无语没挂号的情况下将老刘这个内科医生叫来“平事”。在问诊和触诊后,解释说这个小结节很小边界清楚,不痛不痒,暂时不需要紧急处置,也没有专科医生能够给予诊治。建议家属带着孩子门诊就诊,或转有耳鼻喉科急诊的医院就诊。老刘永远忘不了那个父亲指着老刘骂没有医德,啥也不会当什么医生等恶语时的眼神。

 

某些人在没有达到目的或想达到某些目的的时候,就会提出各种理由,指责医生各种过错,各种罪责。老刘只能说,做一个医生心中要有自己的准则和底线,当国家需要、医院需要、人民需要的时候要挺身而出,而对于恶言恶语要有一个厚脸皮和坚强的心。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超范围执业的处罚,主要是针对医疗机构,不会针对医生个人,不用过度担心。但在收治非本专业患者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注意,千万不能大意,病情有变化一定要及时呼叫专科医生。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

 

栏目顾问律师:

向海曼,北京权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专注于民商事法律诉讼、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和医疗诉讼。长期从事医事法学研究及实务,有丰富的医疗法律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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