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国家卫健委发文提出13条具体措施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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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医院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医疗机构服务患者的重要基础,对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构建我国临床专科建设发展新格局,提高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目标任务

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指导意见》明确如下:

到2025年末,进一步夯实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的能力基础,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

到2030年,实现以城市为单位,针对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均有优势专科;省域内基本建成系统连续、特色鲜明、学科融合、优质高效的高水平临床专科群,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大病不出省基本实现。

提出13条具体措施

《指导意见》共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主要包含3大方面:一是发挥行政部门的规划主导作用;二是落实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主体责任;三是优化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模式。

其中,《指导意见》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全面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精神科等人民群众就诊需求高、就诊量大的基础学科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强化麻醉、影像、检验、重症、病理等平台学科的专业技术水平,提升平台学科医疗服务支撑作用。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创新专科人员管理和绩效分配机制。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医务人员“学科专科双聘”的新型管理模式,临床专科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由临床专科集中管理,明确其承担的临床诊疗任务并负责相关绩效发放,其科研、教学等非临床诊疗任务仍由其专业所属学科管理。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完善以临床专科为单元的绩效分配制度,并采取适度倾斜的绩效分配机制,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开展临床专科管理模式探索。对加入临床专科的各专业医务人员,努力保障其绩效水平与既往相比只升不降。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建立专科内部二次分配的机制,赋予专科更多自主权,激活专科内生动力。


版权所有:@国家卫生健康委


参考资料: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http://www.nhc.gov.cn/yzygj/s3585/202307/8df66078292c4d4e8d5b4f7ec60949cb.shtml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http://www.nhc.gov.cn/yzygj/s3586/202307/412e9047d4df47a68e65b94768e7a4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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