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大出血,医院急救挽回生命,结果赔了18万!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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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产妇孟某入院待产。


当日深夜,顺产一女婴。
 

产后一小时,孟某产后出现产后出血、子宫收缩乏力、失血性休克、DIC。
 

4月15日医生为她施行子宫动脉结扎和子宫次全切除,但出血症状未见好转,即日转入上级医院。4月16日,医院行剖腹探查,行“盆腔血肿清除术+大网膜部分切除术+左侧附件切除+双侧髂内动脉结扎+子宫下段及宫颈切除术+右侧髂内静脉修补术”,5月6日出院。


出院后,患者孟某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应当赔偿,将第一家医院告上法庭。理由:

 

1.在没有履行风险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就给她做了次全子宫切除术;
2.手术过程中,医院要求患者家属自行去血库买血,而导致延误了治疗。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结论:医院对孟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孟某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建议为21%-40%。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孟某186601.31元。
 

呵呵!
 

子宫收缩乏力、产后大出血休克、DIC。医生果断及时处理,救活一命,反咬一口。说两点:
 

一、这件事中的医生,让我想起了早年看过的小说《第二十二条军规》。二战时,皮亚诺扎岛上的米国空军规定,只有疯子才能获准免于飞行,不去打仗。但是不是疯子,必须由本人申请,而一旦提出申请,则证明你是正常人。反正你怎么做,都逃不脱。
 

人,只要掌握了太方便又不太受约束的手段,就一定会进行滥用,这是人的本性。《死亡笔记》里的夜神月,刚开始也只是想借助神器实现正义,可后来越来越偏。现在医疗纠纷也一样,一些在医院摆花眼,设灵堂的硬医闹少了,但只要低于自己的一丁点预期,就将医院告到法院,让医生步步惊心。


长期以来,我们对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很高。也就是说,凡人可以犯的错,医生不可以。再加之,医生工作的特殊性,身系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导致社会对医生和医疗的关注极多。医生稍微犯一点错,就会马上就会受到指责、批评和质疑。尤其是自媒体发达的当下,医院、医生任何一件消极事端,都可能被放大,形成蝴蝶效应。


同时医院和相关部门习惯性退让,让一些患者无理取闹,动不动滥用追责的权利。出现一点点问题,哪怕与医院和医生无关,只要一打引发医疗纠纷,事件的影响力就很大,就会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和调查,很大可能会以委屈医院和医生为处理方式,来平息患者的愤怒,间接助长了一些患者有理无理都诉一诉的底气。无形中破坏了尊医重卫的氛围,让医生群体如履薄冰,以至于有些医生迫不得已选择了“自保”模式,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影响医疗的质量与发展。毕竟,被质疑的医生,治不好不信任的患者。


对于一些确有责任事故的医疗纠纷,当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但对于一些鸡蛋里挑骨头的患方,司法机关应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对医生多一些理解,少一些苛责。
人性的黑暗是会放大的,但是放大的结果并不一定是可怕的,也有可能是可笑的。当那些贪婪的人得不到他们想要的,贪婪就不会成为一个多米诺骨牌。医患关系才有可能一步步走向暖春。


二、证据面前,人人平等。而这样的局面,恰恰是很多人不希望看到的。


没有任何医生敢说自己一生的诊疗行为是完美无缺毫无差错的,绝大多数善良的病人也会对有些医疗差错抱以相当大的宽容,更多的时候是根本不知情,因为医疗结局是可以被接受的,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也就被掩盖了,一次有意或因经验、技术不足导致的无意的医疗差错,仅仅是污染了医学的水流。‍‍‍‍‍


但如果专家制订的医疗指南被污染了,就相当于污染了医学的水源。那么,无论是司法鉴定还是医学会鉴定,都会让医生处于逆风口。


那无论如何医生花费几倍的努力,也难以从这些污染中挣脱出来。


只要有利益,便会有人性的博弈,利益可大可小,但博弈则没有大小之分,只有丑陋和阴暗,以及不够丑陋,尚不阴暗的区别。


如果医生的仁心得不到滥诉的刹车,那么,在这没有刹车片的医患车上,每一个人都是很危险的。不错,是不可能人人都会成为医生,但这一生,谁能逃脱成为患者?

 

来源:“老叶说医”微信公众号,作者:叶正松

原标题:《产妇大出血,医院急救挽回生命,结果赔了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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