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彦,李琼,郭文治,郭航,马丽,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麻醉科
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cerebral venous sinus thrombosis,CVST)是一种罕见的神经血管病变,妊娠合并CVST起病急骤,病情凶险,致死率高,临床救治不及时将会对孕妇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无论血管介入还是开颅手术,急剧的病情变化均对麻醉处理造成了巨大挑战。本文就我院救治的1例妊娠合并CVST急诊行开颅手术的麻醉作如下报道,旨在为临床诊疗提供参考。
1.病例报告
患者,女,27岁,孕9周,身高168cm,体重60kg,因“突发
术前检查:纤维蛋白原定量4.25g/L,
向家属充分告知麻醉风险(反流误吸、胎儿致畸、流产等)并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家属不考虑保胎治疗。麻醉诱导按饱胃处理,舒芬太尼、丙泊酚、罗库溴铵给予快速诱导,给予环状软骨加压,避免正压通气,可视喉镜下插入7#加强气管导管。超声引导下行左侧桡动脉、左侧股静脉穿刺测压。七氟醚、
手术开始1h后,给予静滴甘露醇,调整头高位、过度通气等措施后硬膜张力仍较大,直至术者在枕、顶部戳2孔,留置引流管缓慢减压后放射状剪开硬膜,后续手术平稳。离室前观察双侧瞳孔基本等大(约2mm),带气管插管后返回ICU。手术历时3.5h,术中补液2900ml(醋酸钠林格氏液1750ml,生理盐水500ml,羟乙基淀粉130/0.4氯化钠注射液500ml,甘露醇150ml),出血300ml,尿量1400ml。
离室前复查动脉血气正常。术后第1天,患者顺利拔除气管导管,转入普通病房,继续脱水,抗凝,神经营养改善微循环等治疗。术后第2天意识恢复。术后第23天,患者行药物流产。术后第25天,因左下肢水肿,复查超声:左侧股静脉血栓形成,局部麻醉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
术后第27天,因药物流产不全,全身麻醉下行清宫术。术后第35天除遗留不全失读及失写外无其他神经系统并发症,顺利出院。出院7个月后随访,患者意识清楚,言语清晰,肢体活动及认知功能基本恢复至正常,未遗留后遗症,并已于出院8个月后行颅骨钛钢板修补术。
2.讨论
临床妊娠合并CVST发病率极低,约为15/100万。常为危重症,病情进展快,预后差,如处理不及时,可并发大面积
2.1及时准确的诊断
妊娠合并CVST临床表现多样,缺乏特异性,约90%的患者以头痛为首发症状,可能伴恶心呕吐等,在孕早期易被认为妊娠反应而延误诊治。
国内报道过两例妊娠早、中期合并CVST的孕妇入院时已昏迷,给予抗凝治疗后出现弥漫性脑出血,脑疝,处理无效均死亡的病例。此外,王琰等报道了一例椎管内麻醉行剖宫产手术穿破硬脊膜,术后发生头痛,按硬脊膜穿破后头痛处理无效,直至术后第5天出现抽搐、意识模糊影像学检查后方诊断CVST的产妇。因此当孕产妇出现不明原因的头痛、呕吐时均需考虑CVST诊断。
2.2有效的治疗
CVST的首选治疗方法是抗凝,但有10%的患者对抗凝治疗无效;血管内介入治疗为其有效的治疗手段,可显著降低病死率;但仍有极小部分患者病情进展过快,出现脑疝危及生命需要急诊行开颅去骨瓣减压术。但妊娠合并CVST的患者情况更为复杂。
有研究指出:妊娠早、中期CVST患者应该尽早终止妊娠,因妊娠状态不解除,血液持续高凝对抗栓治疗带来困难,而且DSA介入治疗辐射对孕妇及胎儿会造成损伤。但是否终止妊娠应根据患者孕周,病情严重程度酌情处理。妊娠晚期,病情轻者可继续妊娠,并严密监测病情,动态监测血常规及凝血功能等,等待孕周>32周时及时终止妊娠。
2.3严格的麻醉管理
笔者认为此类患者的麻醉管理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手术紧急,术前准备时间仓促,麻醉医师应争分夺秒准备相关器械及药品,充分告知家属麻醉风险,尤其着重交代胎儿致畸,流产等风险。
(2)了解患者禁食水情况,饱胃患者,注意避免正压通气,备好吸引装置,避免呕吐,误吸。
(3)此类患者往往使用抗凝治疗,务必关注其凝血功能,超声引导下进行动静脉建立显得十分必要。
(4)术中及时行血气分析,因为患者入院后使用甘露醇、利尿剂以及频繁呕吐等往往引起离子紊乱,尤其密切监测血钾浓度,有效控制
(5)优化母体及子宫胎盘的血流灌注,必要时保持子宫左倾位;避免缺氧及酸碱失衡。
(6)颅高压的处理是麻醉管理的重点。调整手术体位头高脚低30°,适度过度通气(维持PETCO230~35mmHg),静滴甘露醇等措施降低颅内压。高剂量(1.0~2.0g/kg)甘露醇用于短时间降低颅内压,为外科手术创造时机。但可能带来水电解质紊乱、血浆渗透压的改变引起颅内压反跳等并发症。
(7)树立以妇产科、外科、麻醉科、新生儿科、影像科及重症医学科的多学科协作意识。
(8)对于继续妊娠的患者,应在麻醉管理中注意避免使用可能导致胎儿畸形的药物。临床麻醉常用药物如舒芬太尼、罗库溴铵、丙泊酚、七氟醚、瑞芬太尼等相对比较安全。可卡因、ACEI、苯妥英钠、卡马西平、
(9)谨慎使用止血药物,权衡抗凝与血栓形成问题。
综上所述,妊娠合并CVST起病急骤,病情凶险,易误诊,应当引起广大医师足够重视。当孕产妇出现不明原因的头痛,呕吐等,临床医师应该警惕CVST,及早行MRI,MRV,必要时行DSA确诊。治疗时应综合孕妇、胎儿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来源:卢彦,李琼,郭文治等.妊娠合并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急诊开颅手术的麻醉1例[J].武警医学,2023,34(06):51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