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文:遏制药品浪费,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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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了《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下文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

 

实施方案主要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是推行药品适宜包装。

 

指导医疗机构积极采购使用大包装药品,引导企业按照疗程生产适宜包装的药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

 

二是强化临床用药管理。

 

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适宜药量的处方,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药品,推进拆零调配服务,加强用药指导,减少药品损耗。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严格药品广告审查,重点加强非处方药广告内容监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使用医师、药师、患者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

 

加强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平台等开办的健康养生类节目以及音视频内容的监管力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众推销药品。

 

此外,还有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行为、规范废弃药品收集销毁、强化组织实施等要求。

 

 

 

 

临床用药管理应如何强化?

 

 

《实施方案》指出,医院应规范医师处方行为。

 

医师要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开具处方,包括适宜的用药剂量、频次、疗程等。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等情况,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12周。

 

医疗机构要强化对处方、用药医嘱的审核,在处方点评中,加大对处方品种数、剂量的点评力度。对于品种数多、剂量大等不合理情况每月通报,依法依规对医师采取限制处方权,甚至取消处方权等措施。

 

将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不得无适应证开药,不得以单纯增加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开药,不得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

 

《实施方案》指出,医院应按照处方剂量精准调配。

 

药师应当严格按医师处方剂量为患者精准调配药品。对门、急诊患者,涉及药品大包装的,可提供药品拆零调配服务,减少药品损耗,并方便患者使用;对住院患者,可单剂量摆药的口服制剂要按单剂量调配,注射制剂要按日剂量调配。

 

《实施方案》指出,持续改善患者用药感受。药师要落实对患者的用药交代职责,指导患者掌握用药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提供药物咨询、药物重整等服务。规范发展互联网诊疗,为复诊患者开具处方,鼓励开展药品配送服务,方便患者及时获得药品。

 

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发展居家药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团队)在对签约居民进行随访或开展上门服务时,帮助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整理家庭药箱,清理过期药品。

 

药品应如何适宜包装?

 

 

 

《实施方案》指出,医院应针对住院患者采购大包装药品。

 

主管部门应指导医疗机构立足于满足住院患者需求,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提出合理的包装规格需求,积极采购大包装药品。通过扩大大包装药品临床需求,引导企业变更包装规格,便于医疗机构开展药品分剂量工作、向住院患者提供单剂量或日剂量调配药品。

 

《实施方案》要求由国家药监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企业变更包装规格的技术指导。引导企业按照科学合理必要的原则,根据药品使用疗程和临床需求,合理确定大包装或小包装规格。既要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浪费,又要严格把关、保障药品质量,防止因变换包装产生药品质量风险。

 

来源:健康界综合

原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文:遏制药品浪费 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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